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平南县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固升级“民生伞”,以持续改善民生、不断提升民生质量为目的,为人民群众撑起一片“幸福天”。
一、标准“升级”,增强保障“安”民
一是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从2020年1月1日起提高低保补助水平,城镇低保从每人每月370元提高到390元,农村低保从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235元。截至7月21日,平南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已发放447812人次,共11023.56万元。
二是提高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农村特困补助水平提高至305.5元/人/月,城市特困补助提高至507元/人/月;2020年4月1日起再次提高补助水平,农村特困补助水平提高至575元/人/月,城市特困补助提高至962元/人/月。截至7月21日,平南县城乡特困人员供养补助已发放60980人次,共3439.24万元。
三是增加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从2020年1月1日起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截至7月21日,平南县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918人次,共42.07万元;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4020人次,共320.96万元。
二、关怀“升级”,减免租金“助”民
为积极应对疫情对县域经济带来的冲击,平南县财政局主动担当作为,及时通知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将减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政策落实到位,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雪中送炭”,有效推进县域经济稳定发展。经统计,平南县国有资产租赁主体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达171.91万元,其中:县行政事业单位减免租金24.74万元(惠及企业户数2户,减免金额0.70万元;惠及个体户数24户,减免金额24.04万元),县国有企业减免租金147.17万元(惠及企业户数13户,减免金额83.85万元;惠及个体户数197户,减免金额63.32万元)。
三、力度“升级”,支持创业“强”民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为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平南县财政局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对就业创业的促进作用,将相关政策落实到每位服务对象,鼓励创业者实现富民增收、促进产业发展。今年以来,平南县财政局联合县人社局、邮政储蓄银行平南县支行积极在全县推广发放国家创业担保贷款,截至2020年6月底,新发放国家创业担保贷款21笔,总金额213.5万元,为有创业意愿的人群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