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港南区东津镇成功调解一起群体性事件,彰显“枫桥经验”本色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7-28

【诚信建设万里行】港南区东津镇成功调解一起群体性事件,彰显“枫桥经验”本色

 

       近日,港南区东津镇群众工作中心牵头,由东津司法所、派出所、林业站等单位组成的人民调解小组(下称“调解小组”)成功调解一起因树木砍伐引发的群体冲突纠纷。

      据悉,石连村李某某与生产队签订山岭承办合同且已进行公证。自2005年承包山岭种植桉树,2019年申请砍伐,2020年3月成功申请砍伐证,就在正式开工砍伐的那天,同村李某组织数名群众以租地合同不合理,租金过低为由聚众拦截砍伐工人以及运输车辆。李某某现场已砍伐的四百多吨桉木无法运出,无奈之下向东津镇群众工作中心寻求帮助。

      东津镇群众工作中心收到李某某来电后,立即组织东津司法所、派出所、林业站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调解小组前往现场勘察核实,现场调解过程中,双方群众争执不下且有发生群体性肢体冲突的趋势,调解小组当即分别对双方群众进行劝解,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情绪稳定后,调解小组现场告知双方另择时间召开调解会,双方要保持现场,不得再发生冲突。随后调解小组紧急召开研判会,探讨案情和解决思路后,先后又对双方群众分别做思想工作,择日再次组织双方群众到东津镇政府会议室进行调解。调解小组充分运用《合同法》《森林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经过向双方群众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告知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后,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李某一方不再阻拦李某砍伐桉树和运输桉木。至此,一起群体性纠纷成功被调解。

      东津镇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下构建“共建”体系、完善“共治”体系,积极联合各有关职能单位部门化解矛盾,勇于作为,为群众办好事,把事办好,成功彰显了“枫桥经验”本色,提高了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