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科技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创优营商环境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23

今年以来,贵港市科技局立足工作实际,持续加大科技信用体系建设力度,引导全市科技创新主体提高科研诚信意识,恪守科学道德准则,践行科研诚信要求,严格规范科研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科研创新生态。

一是强化过程管理,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强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导向,要求从事科研活动及其参与科技管理服务的各类机构切实履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明确信用前置审核相关规定,将具备良好科研诚信作为组建创新平台、承担实施科技计划项目等科研工作的必备条件,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责任者和单位,实行“一票否决”,督促创新主体自觉做诚实守信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充分运用贵港科技公众号等活动载体,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文件,强化科研单位、创新型企业、科研人员的信用意识。将信用体系建设融入“科技活动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之中,扩大社会知晓度,努力营造“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浓厚氛围。让恪守诚信成为创新主体、科研工作者的共同理念和自觉行动。

三是强化制度保障,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制定《贵港市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科研信用管理制度,对科研活动组织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机构、主要承担单位和责任人以及咨询专家等进行诚信承诺、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并将其信息作为科技管理决策的参考依据。推进科研信用与其他社会领域信用衔接,实施联合奖惩,对存在科研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相关责任主体,其失信行为记入科研信用记录,并按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