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塘讯 近日,覃塘区人民法院适用小额速裁诉讼程序缺席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成功为原告追回18000元借款。
2021年6月30日,覃塘法院收到陈某提交的起诉材料,称其朋友黄某以生活困难为由于2017年向其借款18000元,约定2017年12月30日前还款。借款期限届满,陈某多次催讨,黄某均以无力还款为由拒绝还款。双方经朋友李某劝说重新签订借条,约定2019年12月30日前还清借款。第二次借款期限届满后,陈某多方寻找黄某未果,只好诉至法院,请求判决黄某偿还借款本金18000元及支付逾期利息。
原告因无法提供被告有效的联系方式而无法进行诉前调解,案件直接转入诉讼程序。在送达应诉等材料过程中,送达人员通过被告的父亲与被告黄某取得联系,但黄某拒绝提供其现居住地址而由其父代为签收转交。
开庭当天,书记员与黄某联系,在得知黄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后,主办法官进行缺席审理,依法判令被告黄某偿还原告陈某借款本金18000元及利息。陈某近日通过电话告知法官,被告的父亲已代替被告履行完毕。至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