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贵港市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疫情防控善款公示(第15期)
来源:贵港市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2020-02-25

一、接收善款明细

2020年2月17日,贵港市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疫情防控善款共计人民币1006610元,现公示如下:

日期

捐赠单位/个人

金额(元)

交易单号/流水号后四位

收款类型

开户行

备注

2.17

贵港市政协委员肖明贵

1000.00

7284

微信扫码收入

中国邮储银行

 

2.17

市国资委机关34名党员干部职工

5300.00

2594

微信扫码收入

中国邮储银行

 

2.17

苏治文

150.00

5353

转账收入

中国邮储银行

 

2.17

曾伟桃

150.00

5848

转账收入

中国邮储银行

 

2.17

广西贵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

6663

转账收入

中国邮储银行

 

2.17

爱心人士

10.00

0576

微信扫码收入

中国邮储银行

 

(以上明细如有纰漏,请及时与贵港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775-2770338)

截止2020年2月17日24:00时,我会累计接收社会捐赠疫情防控善款共计人民币6493878.14元。

二、支出情况

2月17日,我会支出社会捐赠疫情防控善款0元。

2月17日,收到供应商退回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款397875元(厂家缺货)。

截止2020年2月17日24:00时,我会累计支出社会捐赠疫情防控善款共计人民币4390686.99元。

三、募捐倡议

(一)急需物资

N95口罩、医用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红外体温计等医疗用品(暂不接收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

(二)捐赠方式

1.现金捐赠

接收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仙衣路龙床井巷10号贵港市红十字会

2.银行转账

账户名称:贵港市红十字会

银行帐号:9450 0301 0027 4688 95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金港大道支行

3.扫码捐赠

说明:为了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人或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贵港市红十字会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