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制度改革
在政务大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窗口,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审批的事项,由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审批服务窗口协调,将涉及人防、消防、园林绿化、卫生、绿色建筑、文物保护等方案合并审查、同步审定。将工程建设项目的消防、人防、技防的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委托经自治区行政审批或规划主管部门牵头认定的综合审图机构进行统一技术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相关部门应在承诺时限内,依法作出审查意见,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减少办理环节,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
改革前:根据《贵港市优化营商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指标百日攻坚实施方案》和《桂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指标百日攻坚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我市将备案类工程建设项目分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除房地产开发以外的备案类项目两类,从投资许可、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三个阶段办理。除房地产开发以外的备案类项目办理时限压缩至 21个工作日,办理环节优化至 8个,申请材料简化至11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备案类项目办理时限压缩至 26个工作日,办理环节优化至 9个,申请材料简化至11项(含特殊环节2项));核准类工程建设项目从投资许可、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三个阶段办理时限压缩至29个工作日,办理环节优化至11个,申请总材料简化至21项(含特殊环节5项)。
改革后:结合自治区、贵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和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有关标准,我市对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合并办理,已将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时间压缩至70个工作日以内(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以及竣工验收后的公共设施开通、财产登记等,含中介服务),主线办理环节压缩到10个以内,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实现2个环节办理;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实现2个环节办理;施工许可阶段主线办理环节压缩在3个以下;竣工验收阶段主线办理环节压缩在2个以下。
三、加快信息共享建设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整合相关部门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我市智慧云政务平台已与贵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基于“一项一码”,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连互通、融合应用。(桂平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