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22日,为贯彻落实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加强城市公交车安保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公交车“3+N”安全防护工作,市公安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全市城市公交车企业安全防范大检查。
检查期间,联合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座谈讨论等方式对我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通泰公共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进行安全防范督导检查。联合检查组着重围绕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单位治安保卫机构和保卫人员是否设置、配备,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是否建立,驾驶员岗前心理干预制度是否建立,技防物防措施是否配备到位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并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检查组对抓好公交车防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求企业要落实公交车“3+N”安全防护工作,加强对驾驶员等关键公共安全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努力建设平安公交,确保公共交通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二是对公交车驾驶员、安全员等人员进行背景审查,严防重点人员出现在重点岗位。三是密切关注驾驶员思想动态,对有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纠纷、经济利益诉求等隐患的,要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和落实防范措施。对因矛盾激化、心态失衡、情绪行为偏执可能引发个人极端行为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调离岗位,并加强管控,同时通报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四是要完善出车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驾驶员出车、交接班登记制度,严防带病上岗,严禁酒后驾驶公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