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 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广西 2023 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相关要求精神,不断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表率和引领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推动信用港北建设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进一步完善港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推营商环境再优化,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开展诚信宣传
今年6月14日是我国第十六个“信用记录关爱日”,为了扩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知晓率,提高社会公众信用意识和参与度,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助推全区营商环境改善,提高诚信意识。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港北区营商办利用“6·14 信用记录关爱日”,在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大屏滚动播出宣传活动口号,联合区税务局进校园,进企业、进村屯等以悬挂宣传横幅的方式开展诚信文化和信用建设方面的宣传活动,营造诚信、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开展信用修复指导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进一步深入开展“屡禁不止 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桂发改财信〔2023〕169 号)及贵港市《关于做好“屡禁不止 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港北区实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专项治理行动。主要针对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下发的两类“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对所属企业的失信被执行人、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核实,并明确治理对象是否应纳入台账进行整改,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分包责任人,跟进服务企业指导修复。并填写专项治理措施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