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员,申请人吴某告知我他已收到我转账给他的调解案工资了!这个案件经过开庭审理,庭后终于和解了!”近日,法律援助律师陈律师在仲裁委办理和解撤诉手续时高兴地跟主办仲裁员说。回想起代理吴某劳动争议案件的整个过程,陈律师又感慨地说:“进城务工人员属于弱势群体,维权能力弱,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援助一下他们,为他们节省维权成本。法律援助就是便民利民的好政策!”
吴某系从平南某偏远乡村到贵港市港北区某科技公司务工的人员,陈律师系吴某诉某科技公司追索劳动报酬、赔偿金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援助律师。一个月前的一天下午,陈律师到贵港市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站值班,仲裁院工作人员引导一名进城务工人员到其跟前寻求法律援助,该人员就是吴某。吴某看着外面下着的大雨,紧张地说:“律师,还有半个多钟我就要赶着去坐车回平南了,可是我的劳动仲裁申请材料还没准备好,也不懂得怎样做,您能帮一下我吗?”陈律师看了他准备的初步材料,马上提供法律援助申请表给他填写,告知他可以留下材料,写好授权委托书,由律师把法律援助申请转交至贵港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批,如获得法律援助就会免费代理他的案件,他就不用跑到贵港办理案件的相关事项了。吴某放心地返回了平南。经过审批,吴某的案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法律援助机构指派陈律师担任吴某的代理人。
该案在庭审中没有调解成功,庭后,主办仲裁员分别对当事人分析案情,解释法律依据,某科技公司认识到其属于无故克扣吴某的工资,愿意一次性足额支付工资给吴某。离职后,远在平南待岗的吴某,由其代理人陈律师电话联系,向其解释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法规。最后吴某同意放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赔偿金请求,同意某科技公司的调解方案。因地处偏远,吴某的手机网络不流畅,无法在手机上核实转账情况,为了快速化解纠纷,某科技公司代理人通过手机网上支付方式把工资转账给陈律师,陈律师当场转账至吴某的银行账户,并通知吴某到附近银行网点查询到账情况。吴某查询工资到账后,对法律援助律师说道:“我以为讨不回这笔工资了,如果要多次跑到贵港维权,对我来说确实很困难,没想到我到过一次仲裁院,通过派驻仲裁院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就获得了法律援助,不用再为案件的事跑到贵港了。真的太感谢你们帮助了!”
贵港市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站2021年1月至4月中旬累计接待来访群众100多人次,通过该工作站值班律师接待和转交法律援助申请材料,获得了法律援助的劳动者共10人(一人一案),其中9件为追索劳动报酬争议案件,1件为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案件。已结案件中有4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及时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切切实实为劳动者节约了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