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为了做好我市的会计人员诚信建设工作,我局利用大屏幕宣传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引导我市会计人员做一个诚实守信,不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不做假账,不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不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违法行为的会计人员。
自从修订《会计法》以来,我市根据上级的部署,进行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截止8月底,我市共有1639名会计人员完成了信息采集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组织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在学习好会计理论知识的同时宣传会计人员诚信建设工作,为提升我市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会计人员诚信度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