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19.6万拒不还款?限高令一出,他急了
来源: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0-08-12

欠债19.6万拒不还款?限高令一出,他急了

  

“谢谢法官!感谢你们帮我要回了欠款,不然还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才还款。”2月26日下午,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吴女士收到被执行人5万元转账信息后感激道。

案情介绍:2013年11月26日,经被申请人谭某介绍,吴女士认识了谭某的姨丈姨母杨氏夫妇。因杨氏夫妻经营业务资金不足,吴女士在谭某的担保下与杨氏夫妇达成借款协议,约定向其借款19.6万元,谭某对该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之后吴女士依协议转账支付了杨氏夫妻19.6万元。2016年11月26日,按约定杨氏夫妇应偿还本息给吴女士,可在规定时间内吴女士并没有收到他们的还款。2月29日,因杨氏夫妇拒不还款,吴女士给谭某打电话催要还款,可谭某却找各种理由搪塞,多次催收未果后,吴女士遂于2017年3月7日诉至覃塘区法院。2017年6月2日,覃塘区法院判决杨氏夫妇共同偿还吴女士借款本金19.6万元,谭某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执行过程:判决下来后,吴女士以为可以顺利拿回自己的欠款了,可是在判决确定的偿还时间内,杨氏夫妇还是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的吴女士只好向覃塘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曾多次劝勉被执行人还款,可杨氏夫妇是软硬不吃,谭某还是各种理由搪塞。对此,执行法官决定对他们进行限制高消费及纳入失信黑名单。杨氏夫妇因年纪较高且经营业务都在本地,限高及被纳入黑名单的对其负面影响不大,可作为担保人的被执行人谭某因经营生意需经常出差,限高及被纳入黑名单对其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而且在他得知法官这回真的要开始强制执行了,后续可能还有更加严厉的执行措施,为避免影响到自己的生意,故和杨氏夫妇协商了还款计划,并主动邀约吴女士到覃塘区法院协商还款事宜,并达成和解协议。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谭某当场向吴女士偿还了5万元欠款,并约定由杨氏夫妇每月28日前向吴女士还款三千元,直至还清欠款为止。谭某与吴女士达成和解后,法院解除了对他的限高令及屏蔽了失信黑名单,自此,涉案19.6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得以顺利执结。

典型的意义:如果法院的判决得不到有效执行,那么将使得法院的公信力大打折扣。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需要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及失信惩戒措施,以形成合力,对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形成强大震慑,使得更多的人自觉履行法院判决。此外,有的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被纳入失信或限高后,能够及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自动履行完毕的,法院可以依法解除其失信及限高,给予他们改过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