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市工商局、市旅发委联合开展了旅行社专项治理检查行动。
专项行动以旅行社、分社、门市部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与规范旅行社及分支机构是否亮证照经营、旅行社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旅游广告宣传资料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不合理低价游、是否存在超经营范围、旅游相关合同的使用是否合法等六类经营行为。
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个别旅游行业经营主体存在出游合同违规使用简版签订、应急管理预案不健全、组织或招徕不合理低价游、旅游广告宣传资料涉嫌违反广告法和合同法规、门市部未亮照经营等突出问题。对此,联合检查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相关经营主体立即整改,尽快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使用旅游示范文本和合同签订行为、下架涉嫌违法广告宣传资料、下架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履行亮证照经营义务。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选择旅行社出游,除了查看旅行社经营资质、相关许可证是否齐全外,还要考察信誉度;不要被旅行社之间的“价格战”所迷惑,对低报价要进行理性分析;明确旅游合同内容,签订合同前要仔细阅读旅行社提供的合同条款,合同应明确交通工具、住宿标准、购物次数、具体景点、路线及餐饮标准,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缴费后及时索要发票和旅游合同,便于日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