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水利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3月12日,我局负责制定的《贵港市水利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印发实施。贵港市水利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审批阶段,审批总时限为55个工作日,实现对水利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全覆盖改革。
水利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实现水利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涉及的水利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全市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水利建设项目(属国家、自治区审批权限的事项除外);涵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各审批阶段均由水利部门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其他评估评审事项、中介服务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水利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坚持推行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实行告知承诺制,实施区域评估和数据信息共享,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构建“区域评估+承诺制”行政审批新模式,促进提升水利部门政务服务效能和水平,为贵港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