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国家医疗保障局《2020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明确指出:“继续把打击欺诈骗保作为全系统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以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工作部署要求年度内完成现场检查全覆盖。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决策部署,持续保持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巩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高压态势,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市医疗保障局决定于2020年3月至6月在全市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全覆盖检查工作,结合医保定点医药机构2019年贵港市基本医疗服务协议年度考核一并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市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全覆盖检查工作,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力度,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巩固“2019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和“打击欺诈骗保、整治医疗乱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的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二、检查对象
(一)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及民营医疗机构;
(二)定点零售药店。
重点检查在“2019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和“打击欺诈骗保、整治医疗乱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自查自纠不彻底、自查整改不落实、违规问题反复出现、医保基金支出同比增长异常的定点医药机构。
三、工作内容和方法
采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形式,综合运用自查自纠、协议稽核、突击检查、专家审核、数据分析、第三方机构抽查等多种方式,对2019年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视检查情况和受检定点医药机构整改情况延伸至2018年度,实现“两定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
在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时,重点检查挂床住院、诱导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及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在检查定零售药店时,重点检查聚敛盗刷医保卡、套取医保基金个人账户现金,串换药品、耗材及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四、工作安排
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全覆盖检查工作从2020年3月6日至6月30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现场检查考核阶段(2020年3月至4月)。结合医保定点医药机构2019年贵港市基本医疗服务协议年度考核组织实施。市医保局负责监督指导各县(市、区)医保局开展此次考核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市医保中心和三区医保局完成市本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民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三区人民医院、市本级(含三区)定点零售药店年度检查考核工作。桂平市、平南县医保局负责各辖区内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年度检查考核工作。三区医保局负责辖区内乡、镇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对因受疫情影响,前期还未完成的“百日攻坚”整改核验工作也一并进行。
(二)督促整改落实阶段(2020年5月)
根据现场检查考核结果,各级医保部门要督促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对照现场检查考核情况抓好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并依法依规对考核检查情况做进一步核查处理。同时,定点医药机构要切实开展自查自纠、违规金额上报清退工作;定点医药机构自查整改结束后,要按要求向辖区医保部门书面报送自查报告,列明自查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各县(市、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要建立工作台帐,汇总填写《贵港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全覆盖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并于2020年5月31日前报市医保局基金管理监督科,邮箱地址:ggsybjjjk@163.com 。
(三)成效核查阶段(2020年6月上、中旬)。市医保局将组成贵港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全覆盖检查工作成效核查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核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检查记录、抽查复核等方式对各单位组织开展全覆盖检查工作成效进行核验。在成效核查中如发现整改落实不到位 、仍然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的定点医药机构,按规定从重、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视情形分别移送公安机关或纪委监察委处理。
(四)总结报告阶段(2020年6月下旬)。各单位组织对检查工作中的音像、文字等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并对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分析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研究下步工作重点,形成总结报告。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送市医保局基金管理监督科邮箱。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全覆盖检查工作,扎实推进工作开展,特成立市医疗保障基金全覆盖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黄容荣 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恒兰 市医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处长级)
黄少凯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杨健藩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姜承业 市医保中心主任
杨忠进 桂平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文柱 平南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陆色燕 港北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 红 港南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韦劲松 覃塘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文俊 市医保局基金管理监督科科长
黄 敏 市医保中心副主任
吴庆有 市医保中心副主任
韦 宇 市医保中心副主任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医保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全覆盖检查的日常工作,以及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姜承业同志担任。
六、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基金安全是当前医保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严肃纪律规矩,把准重点、突破难点、主责主抓,保质保量完成打击欺诈骗保各项工作任务。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全覆盖检查作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抓手,夯实我市基金监管基础。要根据本辖区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确保责任到人。坚决杜绝图形式走过场、讲条件推责任、蒙混过关应付了事现象。请各县(市、区)医保局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于印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市局基金管理监督科。
(三)要严密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合理统筹安排,综合运用自查自纠、协议稽核、突击检查、外请专家、第三方协助等多种方式,严密组织实施。要严格依法依规检查核查,规范证据材料收集和固化留痕;对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线索,要依法依规严格进行查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将全市抽组人员集中核查,从重处理,保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和绝对威慑。
(四)要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在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全覆盖检查考核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廉洁制度,依法行政,检查过程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不得接受被核查对象的宴请或礼金。与被核查对象有回避关系的,应按规定申请回避。要强化督查问责力度,对在全覆盖检查考核工作中问题查处不力、不按要求开展检查工作的单位,要严肃问责约谈;对查处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处理过轻的,将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五)要及时总结报告。各单位在全覆盖检查考核工作中要注重加强上下联动和沟通配合,对检查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推进完成,要按通知要求时间节点及时上报材料市医保局基金管理监督科。邮箱地址:ggsybjjjk@163.com;联系人:刘文俊;电话:4590679。
贵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