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机关建设】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后果有多严重?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23

“您是不是急着用钱而公积金有钱却无法领出来?可以委托我们帮你办理,我们可以协助提供相关材料,事成之后只收取少量手续费......”这是部分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曾收到过的小广告或短信信息。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这是典型的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黑中介利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急需用钱的心理,蛊惑其骗提住房公积金,这样做后果会很严重!!

1.缴存人提供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没收其提交的材料,责令追回骗提资金。

2.取消缴存人自违规行为被发现之日起至全额退回骗提资金期间以及之后3年内提取和贷款资格。

3.将骗提信息作为不良信用记录纳入“黑名单”管理并提交人民银行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职工所在单位。

4.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印章、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住房公积金,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个人所有,但也要依法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历来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对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核查,有力打击和防范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助推清廉机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