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桂市监发〔2019〕61号),规范用水单位或个人节约用水行为的监管,我局于2020年7月30日对你公司进行了节约用水监督专项检查,检查意见如下:
经我局节水监督专项检查现场执法人员检查、复核,贵公司2019年生产产品漂白化学非木(甘蔗渣)浆、印刷书写纸、生活用纸实际用水定额分别为:52.9m3/t、10.7m3/t、23.6m3/t,符合《广西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45/T 678—2017)漂白化学非木(甘蔗渣)浆、印刷书写纸、生活用纸生产用水定额标准。2019年未存在超定额、超计划用水情况,计量设施运行正常,用水原始记录及统计台账健全。
请贵公司继续加强相关节水措施落实,严格执行节约用水方面的相关规定,深挖节水潜力,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贵港市水利局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