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检查验收组到市公安局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来源:贵港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9-12

9月10日下午,第四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检查验收组第十组组长、自治区妇联副主席孔献玲一行4人莅临贵港市公安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检查验收工作。市公安局在建设西路办公区14楼会议室召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工作汇报会,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检查验收组观看了贵港市公安局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工作专题汇报片,认真听取市公安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工作情况,并严格对照测评验收要求,仔细检查创建工作台账。孔献玲对贵港市公安局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她指出,贵港市公安局创建工作基础扎实,主动与公安各项工作有效结合,特色鲜明、亮点突出,要进一步夯实各项工作,在维护民族团结稳定、促进各族干部职工团结和睦、关系融洽等方面创出更多品牌和经验,推动创建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李瑜对考核验收组提出的指导意见表示感谢,并表示市局将以此次检查验收为契机,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工作,着力在履行职责、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高质量服务群众等方面下功夫,打造具有贵港公安特色的亮点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助推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前,检查验收组对市公安局的创建氛围进行实地考察,并先后参观了市公安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工作成效板报、少数民族先进典型展板和贵港公安史馆。

市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兼)覃宏,市民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祥荣,市妇联副主席廖凤超,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陆健等领导陪同检查。

市公安局政治部、党委办、宣传科、户政科、治安支队、刑侦支队、反恐支队、交警支队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汇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