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司法局坚持“四个原则” 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9-30

近年来,贵港市司法局坚持合法合理、高效便民、调解优先、有错必纠等四个原则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帮助民营企业减负增效,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制保障。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涉及民营企业14家,涉案金额高达673万元,共为民营企业减轻负担331万元。

(一)坚持合法合理原则,筑起营商环境的法治盾牌。通过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全面审查,特别是针对行政机关在市场监管执法重点、难点领域,查摆影响企业合法权益的执法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将实践中行政机关的不作为、乱作为等不正确履职的行为及时予以指出,并限期予以整改。特别是发挥行政复议合理性审查的制度优势,将部分行政机关选择性执法、合法不合理、合法不守序等执法乱象纳入行政复议救济范围,防止行政执法的合理性漏洞成为阻碍企业自主经营权和公平竞争权的软梗阻,确保行政执法始终在法治的航道上正确行驶,使行政复议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守护盾牌。今年1-9月份,市司法局共指正行政机关不正确履职行为6件(次),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坚持高效便民原则,开辟营商环境的绿色通道。凡是涉及民营企业为当事人的复议案件,一律做到“三快”,即快速受理、快速审理、快速结案。对主要材料符合要求,其他形式材料不齐全的案件,实行先受理、后补充的方式予以解决,实现快速立案受理。对案件实行分类处理,涉及企业案件优先分案,优先确定主办人员,落实案件审理工作任务,明确主办人员主体责任,通过压缩审理期限,简单案件的办理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复杂案件要力争在正常审理期限内办结,实现快速审理和快速结案,避免企业因行政复议程序耗费过多时间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增加企业经营成本负担,为企业开辟营商环境的绿色通道。比如今年3月初,某中学不服环保处罚行政复议一案,行政复议员采取快速联办的办案方式,及时作出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件书,快速审理快速结案,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提升营商环境的法治水平。市司法局承办行政复议案件要求办案人员应主动加强与复议各方当事人的沟通衔接,依法运用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手段,在厘清法律关系,明确是非曲直的前提下,围绕各方争议焦点做足调处功课,力促相关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比如,在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人贵港市伟创木业等十余家木业公司不服被申请人贵港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系列案中,市司法局通过调解结案,直接减免涉案企业行政处罚罚金六百多万元,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今年1-9月份,市司法局在受理涉及民营企业为主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通过调解结案5件、调解率达35.7%,调解率比去年同期提高2倍。

(四)坚持有错必纠原则,修复营商环境的政商关系。市司法局以开展的执法不公,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行政执法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着力对侵犯民营企业自主经营权、阻碍企业市场公平竞争权等不当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作出变更、撤销或者确认违法的行政复议决定,真正让民营企业感受到行政复议的公正正义阳光,积极营造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公平市场秩序,推动行政机关及时完善制度、改进执法,快速弥合政商矛盾,建设“亲”“清”型政商关系,夯实营商环境的市场基石。今年1-9月份,市司法局在受理涉及民营企业为主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通过依法撤销、确认违法等形式直接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