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平南县财政局及时调整预算支出结构,落实疫情防控防疫资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截至2月17日,平南县财政局累计拨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1853.2万元。
一是做好防控医疗保障工作。预付医保基金350万元,其中平南县人民医院250万元、第二人民医院100万元,用于县区内疑似、确诊病例治疗。
二是做好防疫经费保障工作。累计拨付全县疫情防控经费904万元,其中新冠肺炎定点治疗医院平南县人民医院防控物资购置经费300万元、县疾控中心公共场所消毒和防控物资购置经费152万元、各乡镇(街道办)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84万元、县公安局疫情防控工作经费120万元、并预留48万元由县卫健局统一调配用于疫情防控,确保全县不因经费问题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下达中央疫情防控专项经费599.2万元到各乡镇卫生院,专项用于支持各乡村和社区应对疫情防控工作,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用品采购、印刷疫情宣传、疫情人员经费支出、疫情处理等。
下一步,平南县财政局将加大保障力度,简化政府采购程序,及时拨付专项资金,确保各级疫情防控经费落到实处,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