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9日,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西江监狱开庭审理由贵港市人民检察院监督的一起减刑假释案件,审判机关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认定:在该监狱已经服刑十年的罪犯黄某虎,冒用黄某贝的身份信息,企图逃避受到重判,且在服刑期间隐瞒不报,均属于不认罪,不能认定为“确有悔改表现”。因此撤销了对黄某虎在服刑期间,共获得三次减刑的裁定,黄某虎将继续服满原来可以减去的三年七个月的刑期,办理原判案件的相关部门也同时更正了黄某虎的案件材料,被其冒用身份信息的黄某贝名誉也得到了恢复,回归正常的生活和工作。至此,这一起贵港市首例假冒他人服刑十年的蹊跷案件,得以及时、彻底地纠正。
出行屡屡被盘查,不知自己是罪犯
近两年来,玉林市民黄某贝每次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都会碰到同样的烦恼。比如每次到火车站购票窗口购票,不一会总会有公安民警出现,将其控制。这样的待遇让黄某贝忿忿不平:“我从来没有犯罪,为什么要抓我?我也很久没有出远门,一出远门就被你们抓了,总要告诉我为什么吧!”黄某贝并不知道,其实只要他一使用身份证件,系统就会报警提示有关人员,他是一名正在服刑的罪犯。于是每次都会受到公安民警的盘查,还无法购买到公共交通工具票证。不仅黄某贝感到蹊跷,每个盘查他的民警也感到不可思议,他们以为黄某贝是脱逃的罪犯,但每次民警都联系到黄某贝服刑的监狱,得到的答复是黄某贝并没有逃跑,人还在监狱服刑。
蹊跷的背后隐藏重大隐情
西江监狱在接到公安民警通报后,及时将此情况向贵港市派驻监狱检察室反馈了信息,检察官也感觉到这起不可思议的情况背后一定会有重大隐情,于是立即介入展开调查。经初步了解,怀疑是监狱内一名罪犯可能存在冒用他人身份服刑,检察官立即对该罪犯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在押罪犯“黄某贝”,自2009年10月入监服刑以来,表现良好,屡获监狱改造积极分子等奖励,三次减刑共计三年七个月,且即将刑满释放,这样一个罪犯怎么会冒用他人的名字服刑呢?服刑人员的真实身份又是什么?带着这些疑问,驻监检察官随即与监狱侦查科开始全面梳理查证有关疑点。
从填写母亲姓名中发现蛛丝
“黄某贝“在笔录中交代自己的母亲的姓氏与调取的户籍资料不一,什么人会将亲生母亲的姓氏都记错呢?排除了读音相近和记录人失误后,办案的检察官愈加疑惑,他是自己口中的“黄某贝”吗?如果不是,真的“黄某贝”哪去了?是否存在罪犯身份“假中假”和原判案件“案中案”?
为弄清“黄某贝”的真实身份,还原事实真相,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考验,检察官全程介入监狱的调查取证工作,以办理普通一审案件的证据标准,指导调查取证。一是对其之前服刑时的相片、笔迹进行比对和鉴定;二是对其家庭关系全面了解,特别是其入监登记表中的亲属及近几个月来探监的亲属进行比对;三是利用DNA对“黄某贝”及其户籍中的母亲进行比对,用技术手段让其谎言无处遁形,随着抽丝剥茧的深入,真相慢慢浮出水面,通过DNA比对,“黄某贝”DNA与其所指认的母亲DNA符合生物学遗传规律,存在亲生血缘关系。原来,其母亲曾因家庭原因改过姓氏,不想让“黄某贝”知道自己曾经的姓氏。由此,检察官确定这个“黄某贝”其实真实姓名是黄某虎。这也成为贵港市检察机关成立以来首个在减刑案中使用DNA鉴定技术的案件。
小聪明酿成大糊涂
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后,贵港市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对“黄某贝”进行了谈话,开始该罪犯对冒名之事拒不承认,但当检察官把一份份证据材料摆在他面前后,经过一翻挣扎,“黄某贝”终于承认了冒用他人名字服刑的事实。原来他的真实姓名为黄某虎。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黄某虎因自己有前科,担心法院会加重对自己的刑罚,于是冒用同村堂兄弟黄某贝的名字,从侦查、审判到执行,十多年来都没被人发现,不出意外的话,再过几个月他将刑满释放。谁知道哪怕他已经服刑了10年,通过积极改造还获得了三次减刑,缩短了3年7个月的刑期,先前冒用他人姓名服刑的“小聪明”,却成为断送了自己认罪悔罪、接受改造的“大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