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广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数发〔2019〕23号)文件要求,确保我市网上中介服务平台和自治区平台标准一致、流程一致、规则一致,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我局提出废止《贵港市行政审批中介超市管理暂行办法》和《贵港市行政审批中介机构考评细则(试行)》建议。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各界人士在2020年4月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信函方式寄至: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广西贵港市荷城路969号万豪景苑二楼),邮政编码:537100。
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ggszjcs@163.com。
三、联系电话:0775-4556705。
附件:1.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施意见及其相应配套暂行办法的
通知(贵政办发〔2017〕29号)
2.关于废止《贵港市行政审批中介超市管理暂行办法》和《贵港市行政审批中介机构考评细则(试
行)》说明
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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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施意见及其相应配套暂行办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7〕29号)
附件2-关于废止《贵港市行政审批中介超市管理暂行办法》和《贵港市行政审批中介机构考评细则(试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