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练司法所与派出所联动迅速化解一起租赁纠纷
来源:覃塘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6-20

  2019年6月15日中午,黄练派出所接到中国华能集团贵港某分公司张某铭电话报警称,其因租房子事宜与房东黄某发生纠纷,请求派出所介入处理。派出所民警接到警情后研判,认为这可能是一起因租赁事宜引起的普通民事纠纷,遂通知司法所调解员一块到现场处理。

  民警和调解员现场询问张某铭了解报警缘由,张某铭称其项目经理李某自6月4日起租赁了黄某的房子,其现在不想租赁了且要求退房,但遭到黄某以租金不够为由而阻挠,其认为是黄某无理取闹,无奈之下选择了报警。但调解员现场向黄某了解,黄某称中国华能集团贵港某分公司在黄练镇有建设项目,其项目经理李某认为其家房子比较适合做办公场所,遂找到自己协调租赁房子事宜,双方协商后达成初步意见,即中国华能集团贵港某分公司以每层楼房1500元/月的租金组下黄某二三四层房屋,当场约定后李某即缴纳了800元押金并承诺如果中国华能集团贵港某分公司违约不租赁黄某的房屋,则800元的租金李某就当做是违约金不要了,缴纳800元租金后李某当场往所租的房子搬了少部分的办公用品。现在张某铭不想租房子了,且认为800元的押金应算在房租里,只拿出了另外900块钱就想解除“合同”,其是坚决不同意的,遂出现了报警的情况。

  调解员劝说到,其实这是一起很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件,且双方的焦点就是关于800元押金的问题,解决800元押金的具体事由就可以快速解决该案件。经调解员这样一引导,张某铭和黄某都同意调解员的建议,调解员要求将电话进行免提通话的前提下当场打电话给在外地的项目经理李某核实,电话中李某当场承认800元是押金,且中国华能集团贵港某分公司如果不租赁黄某的房子,则800元当做是违约金不要了的事实。

  经李某这样将事实一说,张某铭立即向黄某致歉,承认是自己没有和李某对接清楚押金事宜造成误会,且愿意按照每天150/天合计1650元的租金当场进行支付实际房租。这样,一起租赁纠纷经司法所与派出所调解得到快速调结,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