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少年军校活动是在儿童少年中开展思想意识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国防教育和综合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我们要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全会上提出的“坚定理想信念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学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植厚学生的爱国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激励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想而努力,根据《国防教育法》第十四条:“有条件的小学和初级中学可以组织学生开展以国防教育为主题的少年军校活动”之规定和《自治区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桂教规范〔2019〕9号),现就开展少年军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开展少年军校活动目的
组织开展少年军校活动的主要目的是:
(一)让学生了解党史、中华民族发展史、革命斗争史和改革开放史;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马列,听党话、跟党走,增强“四个自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
(二)植厚学生的爱国情怀,增强国防意识;
(三)锻炼学生意志,培养吃苦耐劳精神;
(四)学习军人风纪,形成良好的品德和习惯;
(五)增强学生自理能力,增强集体主义观念。
二、少年军校活动的主要内容
要根据学生年龄层次、心理特点和接受程度,采用由浅入深、由低到高、由易到难的台阶式教育方法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为主要内容的国防教育。
小学1-3年级:主要进行国旗、国徽和国歌教育,使学生学会唱国歌,了解国旗、国徽的含义,进行“七一”“八一”“十一”等重大纪念日来历的教育,使他们树立爱祖国、爱军队、爱集体、爱国家乡的观念。
小学4-6年级:主要进行祖国边疆区域和周边国家形势教育,使他们知晓祖国在世界上的地理位置和代表祖国形象的象征物;开展队形队列训练,加强纪律教育和集体主义教育;讲述战斗英雄故事和解放军保卫祖国的英勇斗争事迹,在学生心灵中树立祖国伟大的形象,培养学生从小树立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思想意识。
初中:主要进行党史、中华民族发展史、革命斗争史和改革开放史教育,筑牢理想信念,增强“四个自信”;开展军徽、军歌、革命传统、国际形势教育和现代国防教育;开展队形队列、内务整理、紧急集合和疏散训练,强化纪律教育和集体主义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军事活动,激发学生的热爱祖国之心,报效祖国之情,保卫祖国之勇。
三、少年军校活动的主要方式
少年军校活动主要采取“教、看、练、动、谈”的方式进行。
(一)教。教师和教官定期到学校开展党史、中华民族发展史、革命斗争史和改革开放史专题讲座;开展形势教育、国防知识、军事知识讲座,介绍国内外形势、兵器发展情况,部队常识;指导学生阅读革命战争、歌颂人民解放军英雄人物的书籍。
(二)看。组织学生参观纪念馆、观摩部队的队形队列表演;参观部队一日生活制度、军事训练或演习,观摩部队内务整理表演等。
(三)练。严格进行队形队列训练,要求学生在训练中的一言一行都要向军人学习,一举一动都要以军人为榜样,严明纪律,培养作风,强化修养,提高素质。
(四)动。根据教学内容,开展丰富多彩活动。一是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组织学生到国家和自治区认定的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研学旅行,让学生在“行”中增长见识,在“行”中学习、体会、感悟;二是组织学生过军营日或模拟军营日生活,锻炼学生自理能力,增强团队意识和合作意识,养成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习惯;三是组织开展队形队列训练与比赛、内务整理训练与比赛、紧急集合、站岗值勤、武术训练等活动,锻炼意志,增强体质,让学生从中体验军人的责任感、自豪感;学习军人风格,端正态度,勤奋学习,德智双全,身心两健,不断积蓄成才的力量,争做努力奔跑的追梦人。
(五)谈。每一活动结束后都要进行总结,组织学生谈感想、谈体会、谈感悟,形成文字资料,作为学生参加社会综合实践成果,引导学生将活动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现知行合一。
四、少年军校活动的管理
(一)组织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少年军校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区、市)教育局负责辖区中小学少年军校的组织实施工作。学校是少年军校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将少年军校活动列入国防教育内容和学生综合实践范畴。学校要落实一名校级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建立管理机构,落实具体负责人。各学校与有资质的机构(部队、单位、企业)联系,采取购买服务或合作举办的形式,弥补活动资源和管理能力的不足,同时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加强活动的计划性,增强实效性。
(二)活动管理。少年军校活动以确保学生安全为前提。活动开始前要制定有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管理到位、保障到位。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把少年军校部分活动(如少年武术等)整合到学生课后服务项目,拓宽学生课后服务内容,增加学生的选择性,更好地帮助家长解决接送孩子的困难。
(三)教学管理。学校应按照各学段教学内容,精心设计教学和活动方案,优化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努力让每一名学生从教育和活动中有所获得、有所感悟。要把学生在少年军校活动表现、感悟、感想、素质的提升等情况纳入学生素质评价内容,并通过适合的方式告知家长。各学校也要把参加少年军校表现好、进步快的典型及时予以表扬,大力汇聚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正能量。
(四)经费管理。学校聘请教官的讲课费和公共耗材费可从学校公用经费中按规定开支;学生自愿购买的学习和活动用品、参加校外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由学生家长负责;属于课后服务活动内容的按照自治区和市有关部门制定的学生课后服务费管理规定执行。
五、少年军校活动的组织实施
(一)先行试点。各县(市、区)教育局选取部分学校先行试点,试点学校可从现有的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和条件比较成熟的学校中优先选择。每个县(市、区)选择10-15所(市直3所)学校作为第一批试点,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二)试点报备。各县(市、区)教育局于2019年6月底前将试点学校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三)落实教官。各学校建立由学校教师、合作机构(部队、单位、企业)教官组成的少年军校活动教官团队。各学校选择的合作单位应具有开展少年军校活动的优势,所派出的教官应是优秀的现役军人或复退军人。
(四)制定方案。各学校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活动计划(方案),明确少年军校活动目标、内容、形式和时间安排,落实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和保障措施。
(五)动员部署。各学校通过师生大会、家长会等方式,广泛宣传开展少年军校活动的重要意义、活动内容和方式,统一师生和家长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对学校开展少年军校活动进行具体部署,提出工作要求,为顺利开展少年军校活动打牢基础,创造保障。
(六)总结推广。每年年底,各县(市、区)、各学校对开展少年军校活动进行总结,向市教育局推荐开展少年军校活动先进学校和典型经验。市教育局总结推广各地(各校)典型经验,并作为评选市级国防教育示范校和推荐评选自治区级、国家级国防教育示范校的重要依据。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