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我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3月19日修正版)《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各部门职能等,制定了《贵港市老旧小区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贵港市开放式小区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贵港市物业小区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贵港市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增强文件的实用性,现征求社会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请于2020年5月13日17点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我局,发送至邮箱wyk5921079@163.com,或邮寄贵港市港北区迎宾大道883号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
附件:1.贵港市老旧小区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2.贵港市开放式小区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3.贵港市物业小区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4.贵港市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