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快推进对上市公司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22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5〕306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根据相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信用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工作。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