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现将《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并按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12月3日
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关于深化农村
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水平,根据《贵港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改革任务落实清单方案》的通知(贵发改农经〔2020〕441号)精神,结合我市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管护现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管护内容和对象
(一)管护内容
村综合文化中心和广电网络基础设施。
(二)管护对象
全市已建成村综合文化中心和覆盖广电网络基础设施的行政村。
二、管护总体要求、标准和规范
(一)管护总体要求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5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广西村(社区)综合文化中心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桂文旅发〔2019〕125号)精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推进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中承担主体责任。各县(市、区)要探索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功能定位、运行方式、服务规范、安全管理、队伍建设、经费使用、监督考核等制度,促进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提高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和效能。同时,村委会要发挥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推广文化志愿服务,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组织开展自主管理和自我服务工作。
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0〕143号)和《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落实国家广电总局和自治区“三电”办工作部署,确保全国广播电视设施安全运行。
(二)管护标准和规范
1.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是保障基层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载体,是举办基层群众文体活动的主要舞台,是整合面向基层公共服务资源的综合平台,是开展基层党员教育的重要阵地。按照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广西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指导手册》的相关要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包括:一栋文化综合楼、一个篮球场、一个戏台、一个宣传栏,组建一支文艺队、一支体育队。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成后,应设置有多功能文化活动室、排练培训室、图书阅览室、数字农家书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室或村史室等,具有文体娱乐、健康服务、文化学习、宣传教育等功能,实现“软件”与“硬件”相适应、服务与设施相配套。在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内采用有民族特色的形式打造村(社区)“文化广场”标识,同时加强周边绿化美化亮化,凸显文化兴村、美丽乡村新形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的要求,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年开展文体活动不少于4次。
2.各县(市、区)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指导、组织、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指导本地区做好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查隐患、补短板,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广播电视重点单位、广播电视传输线路设施单位(以下简称“传输设施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治安、反恐怖防范隐患的单位,要及时下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
三、管护工作责任分工
村党支部、村(居)委会负责村综合文化中心的管理,村党支部、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村综合文化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应接受县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及乡镇综合文化站指导监督。在行政村设立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备组建村公共文化专管员队伍。各地宣传、文化、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细化实施方案,统筹辖区内村公共文化专管员配备。原则上每村至少配备1名公共文化专管员。公共文化专管员主要职责是:积极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策划组织村各类文化活动;管理村文化体育设施,确保文化阵地正常开放、免费开放;管理村图书室,不断提高社会效益;组建培训村各类文艺体育团队,经常性开展文体活动;协助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市场监管等。村公共文化专管员实施县聘村用,业务工作接受所在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直接领导、指导和考核,平时接受乡镇和村的日常管理。各地要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方式,优化激励措施,促进村公共文化专管员队伍持续健康发展。
各县(市、区)广播电视重点单位、传输设施单位要认真贯彻《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按照“单位负责”的原则,建立设施保护机构,配齐配强保护人员,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保护队伍素质,制定单位内部保护制度,落实工作责任、整改安全隐患。要贯彻落实《广播电影电视系统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风险等级和安全保护级别》,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建设。传输设施单位要与传输线路周边公安机关密切沟通,固化联动方式,完善处置机制,健全联防、联动、联合处置机制,确保发生盜窃破坏案件时,公安机关、线路维护人员及时赶到现场按照各自分工及时处置,尽快恢复线路传输。要继续完善专群结合、军地结合的治安巡护机制,加强重要、易发案(事)件线路路段的巡查守护,加大安全防范技术推广力度,提高广播电视传输线路安全保护水平。
四、管护监督管理
(一)强化督促指导
各县(市、区)要将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工作和广电网络基础设施管护工作纳入对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注重日常监管和调研指导,要认真听取基层群众对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工作和广电网络基础设施管护工作的意见建议,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监督制度。
(二)统筹绩效考评
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和广电网络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考核机制,把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评体系,积极创新督查方式,搭建远程监管平台,同时引入第三方开展测评,制定出台绩效考核办法和业务考评办法。建立以乡镇综合文化站为主体、村协同的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工作考评机制。
五、管护有关保障及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是2020年市委全面深化重点改革任务,已列入自治区2020年设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切实推进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把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纳入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广播电视重点单位、重要传输设施单位与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安全共建,有效整合各方面力量,加大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完善巡护机制。
(二)认真落实责任
市、县(市)区、乡镇等逐级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管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具体管理和工作保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文化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对已建成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开展活动的业务指导工作。
各县(市、区)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三电”办要以重要保障期安全保障工作为重点,建立完善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工作区域协作机制,提前梳理本地区重要广播电视设施站点、线路清单,对重要站点、线路安全保障工作进行安全评估,指导广播电视设施单位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完善应急处突预案,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重要广播电视设施安全。各县(市、区)广播电视重点单位、传输设施单位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严密防范措施,堵塞安全漏洞,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实战演练,确保重大活动期间广播电视设施安全运行。密切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对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案件实施重点打击,积极摸排提供涉案线素,配合刑事司法部门开展相关案件现场勘察、调査取证等工作,坚决遏制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案件发生的勢头。落实《举报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多措并举。发动群众,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广播电视设施的积极性,严厉打击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行为。
(三)落实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标准,把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运行和广电网络基础设施维护所需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主要由县级政府统筹安排,也可适当统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和一般项目或绩效项目资金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