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将《贵港粤剧》等3个项目确定为第六批贵港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现将名录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制定规划,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台阶,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第六批贵港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贵港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日
附件
第六批贵港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3项)
序号 |
项目代码 |
项目名称 |
类别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1 |
Ⅳ |
贵港粤剧 |
传统戏剧 |
市群众艺术馆 |
2 |
Ⅷ |
桂平西山茶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桂平市 |
3 |
Ⅷ |
覃塘五仙粽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覃塘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