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贵港市应急管理局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1-01

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贵港市应急管理局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0〕3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和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贵安委办〔2020〕52号)要求以及12月24日市安委办组织召开的冬季安全防范工作视频调度会会议精神,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安全防范各项工作。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深入一线督查检查、明查暗访,严格监管执法,强化警示曝光,及时消除盲区、堵塞漏洞,坚决打赢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这场硬仗。要紧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化集中整治攻坚,着力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要突出节日风险特点,着力强化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旅游景区和游乐设施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着力抓好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严防群死群伤事故。要加强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灾害天气、冬春森林火险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强化防灾减灾救灾。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请各县(市、区)安委会、各有关单位立即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各乡镇和企事业单位,并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贵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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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