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根据广西贵港市打假办《转发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订了《2016年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4日
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贵港市打假办《转发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宣传内容
(一)法规政策解读。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决策部署,打击侵权假冒对于创新驱动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
(二)专项整治进展。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5】77号)的贯彻落实情况,互联网领域食品药品侵权假冒整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等专项工作进展和成效。
(三)典型案件剖析。曝光一批食品药品侵权假冒典型案例和违法企业,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宣传一批质量高、影响大、实现全链条打击的集群战役,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高压舆论态势。深入剖析互联网领域食品药品侵权假冒典型案件,揭露制售假新手段、新形式,普及识假辨假知识,提高消费者抵制侵权假冒能力和自我维权意识。
(四)工作机制建设。宣传运用新信息技术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提高线索发现、分析研判和预测预警能力的做法。宣传区域协作、线索推送、执法联动等机制建设,以及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加强线上线下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司法协作与联动情况。
二、创新宣传方式
(一)开展常态化宣传。利用政府和相关部门门户网站等宣传平台,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做好重大执法行动的跟踪报道,邀请媒体参加重要活动,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开展在线访谈,发布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进展情况,保持宣传报道工作的常态化。
(二)开展多样化宣传。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技术,创新工作手段,丰富宣传载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
(三)开展集中宣传。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以及重要的时点、节点,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群众喜闻乐见的集中宣传活动,开成宣传声势,营造抵制侵权假冒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注重宣传实效。根据打击侵权假冒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突出阶段宣传重点,精心编排宣传内容,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唤起全社会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关注和参与,推动打击侵权假冒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功能,通过持续不断的宣传,切实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努力营造抵制侵权假冒的社会氛围。要注意搜集有关执法监管的音像视频资料,积累宣传素材。
(二)做好舆情监测。要密切关注境内外媒体有关报道和网络舆情动向,及时发现社会关注的侵权敏感、热点问题,认真分析研判。对于不实报道要及时予以澄清,消除疑虑,对于重要舆情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妥善做好应对和处置。要坚持下面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加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增加正能量。
(三)及时总结上报。请于10月31日前将宣传资料报送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吕桂秋同志处,由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汇总于11月4日前上报市打假办。报送内容包括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活动图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