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港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贵公节办通〔2019〕15号    发布时间:2019-06-28

 贵公节办通〔2019〕15号

关于印发《贵港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本级各公共机构,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设区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桂事管发〔2019〕15号)文件要求,现将《贵港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港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

贵港市2019年度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四力"新贵港建设,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国管局关于2019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管节能〔2019〕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9〕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设区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利用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桂事管发〔2019〕15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工作,切实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节约能源资源,留住绿水青山,建设生态文明,全面提升我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文明建设与生态环保建设。

      二、实施范围

      市本级公共机构,各县(市、区)级公共机构。

      三、主要任务

      根据自治区工作部署,2019年市本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保工作将重点推进市直机关及所属单位(特别是医院、学校)、县(市、区)党政机关行政中心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工作。我市2019年度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市区范围内所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现废弃电器电子类和餐厨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各级公共机构要认真对照广西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DB45/T 1896-2018)》开展分类设施配备,建立餐厨垃圾、废弃电器电子类和有害垃圾产生数量、处置去向的台账制度;公共机构食堂就餐人数达到300人以上的单位应设置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全市公共机构对标配备1100 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分配任务如下:市行政中心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设施配备100组,教育、卫生系统各100组,其他市直单位及所属单位要根据工作目标任务配备300组(具体分解任务见附件1),县(市、区)级党政机关行政中心各配备100组。

      四、工作要求

      (一)打牢基础,推动垃圾分类制度落地

      1.强化宣传培训。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主题宣传,定期开展教育培训,让每个人知晓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搭建参与平台,人人践行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节约型机关、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目标,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绿色生活方式,人人乐享分类。

      2.强化医院、学校教育。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医院、幼儿园、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医疗体系、教学体系,形成“医院、学校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促进一代人文明习惯的养成。

      3.强化设施设置。根据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地配齐、配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附件4、5)。

      4.强化分类投放。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应按分类目录要求,以及单位具体规定,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鼓励对可回收物中的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塑料等进一步细分类。

      5.强化分类处置。可回收物可自行出售,并做好出售品种与数量记录,电器电子类产品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有害垃圾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餐厨垃圾交由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应完善分类收运服务,尽快出台垃圾分类清运、处理机制,强化生活垃圾分类质量检查。  

      (二)创新机制,推动垃圾分类措施到位   

      1.提倡绿色办公。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低碳生活,鼓励自带水杯,使用可更换笔芯的签字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深入实施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产生。   

      2.提倡源头治理。要积极探索实施物业服务+分类服务的模式,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做好废快递包装物、废饮料包装、废玻璃、废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工作。鼓励引入生化处理机,对餐厨垃圾实施就地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  

      3.提倡定时投放。鼓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及其他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制度,开展投放环节的指导与监督,提高分类质量,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  

      4.提倡示范带动。开展机关干部进社区活动,向社区居民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政策知识,当好分类宣传员。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当好分类督导员。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中,当好分类示范员。   

      (三)加强组织,推动垃圾分类扎实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公共机构要高度重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工作,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方式,落实责任单位,稳步推进本地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工作,带动和助推本地区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垃圾分类推进工作,组织对各自直属单位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推广落实,并开展考核评比工作。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各街道、社区要按职责分工做好指导与服务工作。

      2.加强检查考核。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年中、10月下旬、12月上旬对全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并予以通报。各县(市、区)根据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定期对本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进展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填写《贵港市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工作评价表》(附件2)、《贵港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工作情况进展分布清单表》(附件3)、贵港市2019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备分布表(附件4)于2019年7月1日、9月27日和12月31日前分别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版)报送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本级各公共机构填写附件2、附件4于2019年9月27日和12月31日前分别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版)报送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韩志伟,联系电话:4565441,邮箱:gxggjnb@163.com)。

      3.加强示范创建。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要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对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并在更大范围推广,更多发掘成功案例和典型样本,树立先进标杆,放大示范效应。

      附件:1.市本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分解任务

      2.贵港市县市区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和回 收利用工作评价表

      3.贵港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工作 情况进展分布清单表

      4.贵港市2019年各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备分布表

      5.《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DB45/T1896-2018)》